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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年輕的夫婦正在所租的小套房裡為著添購新家具的事情而鬧彆扭,女的口才犀利,男的剛毅木納,過沒多久作老公的就已處於挨轟的態勢。
不一會兒,兩個人都嚷得精疲力盡,說不出話來。
這時一直被迫採低姿態的先生忽然開口了,他感慨地對他所愛的老婆說:「老婆,就算妳講得全都對,但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
很喜歡一句名言:「有時候您贏了,但其實您輸了!」
可不是嗎?有時候您贏了面子,但其實您輸了感情;有時候您贏了口舌,但其實您輸了形象;有時候您贏了好處,但其實您輸了友誼,總之,有時候您看似贏了,實際上您卻輸得徹底!
待人處事固然應該「據理」,但卻不一定要臉紅脖子粗地在那兒「力爭」!
理直氣「和」的態度絕對比理直氣「壯」更易為人所接受。
這世界上有四種人:
第一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也不好。
第二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卻很好。
第三種人:有自己的原則,也很會講理,但表達方式卻很「衝」。
第四種人:很有立場,很講道理,溝通方式也很溫和。
做人不講理,是一種缺點,做人硬講理,是一個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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