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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通點:雙方都有相對、但非絕對的「支配權力」,可以左右事件的發展。但是當雙方都想從對方獲得好處,而兩者利益出現「差異」時,他們就必須為達成協議而一來一往地溝通。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種溝通具有特殊的模式,這就是「談判技巧」。

談判技巧並不能賦予你缺少的權力,他也不能讓你扭轉潮流的趨勢,它只能讓你更有效地運用權力,」《談判技巧手冊》作者甘迺迪(Gavin Kennedy)等人提到。

所以,好的談判技巧就像一根槓桿,能讓你在不同的時點與場景,發現、了解、增強自己的「權力」與「價值」。善用權力,正是「贏」的關鍵。 好的談判技巧,能讓你在不同的時點與場景,發現、了解、增強自己的「權力」與「價值」。

談判第一忌:透露出自己很想要!

這天,我在誠品書店前廣場的地攤上,看到一件遍尋不著的彩虹色長裙。我之前有一件,卻在洗衣時不小心被染色。我蹲下,拿起長裙就不肯放手,一臉見獵心喜的猴急樣,犯了談判第一忌:讓對方看出我的需求。「這件裙子多少錢?」我迫不及待地問。

「980。」,老闆是個年輕男生,回答簡短。 「什麼?我上次在公館買了一件一模一樣的,才400塊!」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談判第二忌:自亂陣腳

「那你去公館買啊!東西不一樣啦!」老闆回答很酷,但聲音很大,引來兩旁小販狐疑的眼神,彷彿我是個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無賴漢加窮光蛋。 完了,我的耳朵開始發燙,談判第二忌:自亂陣腳

談判第三忌:底牌被對方看光,喪失議價權

「我……公館的賣完了,我找了好久,剛好你有一件一樣的……,」自揭底牌,又犯了談判第三個大忌。 「你可以上奇摩拍賣看看,這件彩虹長裙至少要1000塊,還要加運費,」 「我沒查過啦……,那……你最便宜可以算我多少?」

資訊不平等,交出議價權,再度連犯兩個大錯。 「800,最低價,我不強迫你買,」老闆老神在在,並使出最後通牒。

花兩倍價錢買同一件裙子,除了「凱子」和「傻子」,還有什麼可以形容我?然而,瞪著這個年紀顯然小我很多,但談判技巧遠勝過我的年輕人──掙扎5秒鐘後,我很生氣卻不爭氣,決定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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